特定類型的公司:包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、外資企業、上市股份有限公司、從事金融、證券、期貨、保險等特定行業的公司、長期欠債或做虧損的企業、註冊資本實行分期付款未完全繳齊的公司、三年內有虛報註冊資本、虛假出資、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公司等。
公司合併、分立或解散時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的相關規定,公司在合併、分立或解散時需要進行稽核,以確保相關財務資訊的真實性和合規性,保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。
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:如果公司的章程、契约或者相關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了需要進行稽核的條款,或者公司涉及到稅收優惠、政府補貼等事項,也需要進行稽核。
招投標、銀行貸款、申請創新基金等:公司在招投標、銀行貸款、申請創新基金等情况下,通常需要提供經過稽核的財務報表。
年檢需要時:外商投資企業、股份有限公司、一人有限責任公司、從事金融、證券、期貨的公司等在進行工商年檢和行業年檢時,需要提供稽核報告。
企業發生重大經濟行為時:如破產、清算、並購重組、改制等情况,需要進行專項稽核。
內部合併、匯總時:當企業內部(包括集團性母子公司、總分公司)合併、匯總時,也需要做稽核報告